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儲存物品高度嚴禁超過2.35米
安排充足窗戶
單位走火門
必須有合格消防証明書的單位走火門(標準參考:BS476:Part 20 to 24:1987﹚
單位之逃生門
只能安裝一個門閂及不能帶有任何鎖環
單位正門
若使用電鎖,必須在單位停電時能自動開啟
單位內逃生出口門之位置
必須安裝需有合格之消防承辦商發出之証書﹙FS251﹚的出口指示牌及應急照明系統
單位內逃生出口門之位置
必須安裝需有合格之消防承辦商發出之証書﹙FS251﹚的出口指示牌及應急照明系統
走廊通道
必須安裝足夠逃生方向指示牌
確保迷你倉內之走火距離不超過30米
儲存間隔的排列必需簡易清晰,由倉內任何位置逃生至大廈走火樓梯門之距離不超過30 米,並保留便捷的逃生通道。
倉內張貼危險品海報
儲存間隔的排列必需簡易清晰,由倉內任何位置逃生至大廈走火樓梯門之距離不超過30 米,並保留便捷的逃生通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