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匯報 難符消防指引 百迷你倉執笠

去年牛頭角道迷你倉四級大火觸目驚心,奪去兩名消防人員性命,令公眾關注迷你倉防火安全。有迷你倉業界代表認為政府巡查執法矯枉過正,業界無法遵從所有現行指引,數月內已有約100間迷你倉結業,惟強調「改善絕對是業界責任」,已委託消防安全工程公司提出折衷方案,並形容消防處在檢視初步方案後反應正面。消防處回應指,可考慮其他遵辦火警危險通知書的方案,惟有關方案必須達至消防處要求的消防安全水平。

政府在去年火警後成立跨部門工作小組巡查全港迷你倉,檢視有否違反各部門下的法例規定,如消防處規定倉內每個區域不能大於50平方米,每個區域相隔不能少於2.4米,隔間高度不能超過2.35米、儲存物與天花板之間相隔不少於1米,及倉面積要有6.25%是窗戶等。

截至去年底,處方已巡查885間迷你倉,向423間違規迷你倉發出2,410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,當中116張已獲遵辦。

稱「改善絕對是業界責任」

參與會員共佔業界70%的香港迷你倉總會,會長洪家棋指業界無法遵從所有現行指引,如60%以上工廈單位無辦法達到儲存物與天花板之間相隔不少於1米要求,指政府強行執法,導致數月內約100間迷你倉被迫結業。洪家棋強調「改善絕對是業界責任」,但希望政府不要矯枉過正,並已尋求消防安全工程公司奧雅納提供意見及制定改善方案。

針對消防處2.4米區域相隔要求,奧雅納提出兩個初步方案,包括將部分儲存倉區域外圍裝上防火板,令沒有防火板區域的距離達到符合要求的2.4米;另一方案則將部分區域以防火板建成密封盒型,倉內裝有火警探測器,儲物高度不高於2.35米,密封倉會與普通區域以梅花間竹形式排列,同類型的倉或區域最少相距2.4米。

奧雅納顧問黃曉陽坦言未能就處方「2.35米」及「6.25%」要求提出反建議,但認為現有方案可以達到處方功能上的要求,包括排煙、防止火勢蔓延,及提供消防員直接而具能見度的通道。洪家棋表示曾與處方探討方案,形容對方反應正面,擬實地模擬方案予處方參考。

另外總會亦開展了迷你倉防火改善工程措拖,包括嚴禁儲存倉物品高於2.35米,拆除部分背板間隔,安排充足窗戶,及設置或更換合規格消防設備等,目標在今年3月31日前完成。

總會向政府提五大訴求

總會向政府提出五大訴求,包括指政府火警後的行動只針對迷你倉,與其他租戶雙重標準,要求政府執法一視同仁、審視現時的建議規例、提供免息貸款協助予有困難經營者、把迷你倉發牌制度立法期限延長以作諮詢,及規劃專屬迷你倉業界的土地用途。

消防處回覆本報查詢指,近日多次與包括總會在內的業界商討遵辦火警危險通知書的情況,會上各方亦就如何消除迷你倉火警危險的事宜交換意見,並提出可行方案。處方於會上表明,可考慮其他遵辦火警危險通知書的方案,惟有關方案必須達至處方要求的消防安全水平。

消防安全排第一 果斷執法不容

去年6月牛頭角迷你倉發生4級火之後,消防處向迷你倉業界發出指引,要求業界改善迷你倉的間隔及防火安全。但迷你倉業界組成的迷你倉總會昨日召開記者會,表示在某些方面難以遵從消防處的指引,已經委託顧問提出替代方案。業界有意見當然可以表達並需要重視,但迷你倉會長洪家棋亦承認,商業利益不能凌駕公共安全。當局必須堅持將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去檢討迷你倉的規管,並按照消防處的有關指引限期整改,對不執行者應果斷執法,尤其要盡快推出發牌制度,切勿一拖再拖。

去年那一場4級火奪去兩位消防員的寶貴性命,全港市民悲痛。消防處及屋宇署事後巡查全港迷你倉,在已巡查的885間迷你倉普遍發現存在不同的火警危險,並已向423間違規迷你倉的負責人發出2,410張「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」,當中只有116張遵照辦理。根據程序,如果經營者未能在通知書限期前按規定改善,即屬違法,一旦檢控定罪將被罰款10萬元兼每日加罰1萬元。

對於迷你倉業界提出替代方案,有關部門當以開放態度檢視,並吸納其中好的建議,但須堅守兩大原則:首先,要將消防安全放在第一位。業界出於經營成本的考慮,當然不希望有大的改動,但血的教訓猶在眼前,對於事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問題,不應該有絲毫妥協;其次,加強消防規管不可一拖再拖,必須訂立明確的時間表,限期執行。

事事以所謂諮詢作藉口拖延,是香港近年的一種陋習。例如迷你倉總會提出,工廈內有迷你倉和非迷你倉的不同種類租戶,防火要求理應一致;又說當局沒有充分諮詢業界和市民意見等等。工廈內出租單位當然有各種各樣的用途,但大可針對不同行業分階段檢討消防規管,要求各種租戶都一視同仁,意味要逐一諮詢各個行業,操作難度極大。凡事都涉及不同持份者,相互之間的訴求或互相矛盾,很多時候根本不可能達至所有持份者都滿意的方案,什麼時候才算諮詢充足呢?

淘大迷你倉4級火發生迄今已8個月,所暴露出來的城市火災隱患仍未消除,當局應該有充分的緊迫感,加強巡查,重罰違例的經營業者,並須盡快推出發牌制度,盡量減低可能釀成火災的風險,確保消防安全及保障廣大市民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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